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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想开个帖子写写 湖南 女歌手,这方神奇的土地诞生的人物的确很有个性,很 霸 蛮,很 恰 辣 椒。
   恰 同学 少年 吗?
   哦,不是,湖南这个地方,人杰地灵,男人 动不动 搞些 惊 天 动 地,女人嘛,也不甘寂寞的。
   看看 中国 的娱 乐 圈,尤其是唱 民 歌 的,知名的女歌手几乎都是湖南的,李谷一、宋祖英、张 也、汤 灿、陈思思、晏 菲、李 琼,一个个都在 中国 民 歌 领域取得了非常成就,值得道贺。下面就让我们来八八湖南 籍 贯 的女歌手吧。
   八八她们的 荣 华、八八他们的 富 贵、八八她们的 民 歌、八八她们身上的八卦
李谷一篇
 李谷一,我 国 著名 歌唱 艺术家。国 家 一 级 演 员,享受 国 务 院 特殊 津 贴。 1944年生于湖南,15岁考入 湖南 艺术专科学校。 1961年至1974年,作为 湖南 省 花 鼓 戏剧 院 主要演员,成功地塑造了二十多个不同时代,不同性格的年轻姑娘形象,因主演《补 锅》一剧拍成电影而成名,曾受到 毛 泽 东、周 恩 来 的亲切接见。 1974年至1984年,调入 中 央 乐 团 担任独唱演员。她演唱的四十多首歌曲在 海内 外 广泛流传,如《边 疆 泉水清又纯》、《妹妹找哥泪花流》、《知音》、《乡恋》等等。 1986年创建中国轻音乐团并担任团长,其艺术再攀高峰,《难忘今宵》、《故乡是 北 京》、《前门情思大碗茶》、《我和我的 祖 国》、《刘海砍樵》等歌曲,在国内外颇具影响,为 我 国 声乐艺术做出重大贡献。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1    回复此发言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关于李谷一,她的事业一直以来顺风顺水,作为老一辈艺术家,其艺人艺德都值得肯定。但有两件事却是李谷一老师演艺事业上的黑点,甚至可以说是污点。
   一、与韦唯的官司
   二、假唱事件
   前者让李谷一深陷道德危机,后者直接让  关于李谷一,她的事业一直以来顺风顺水,作为老一辈艺术家,其艺人艺德都值得肯定。
   但有两件事却是李谷一老师演艺事业上的黑点,甚至可以说是污点。
   一、与韦唯的官司
   二、假唱事件
   前者让李谷一深陷道德危机,后者直接让李谷一艺术形象蒙羞。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2    回复此发言    
李谷一名誉权案的断想   
  魏永征   
  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名誉权案”的李谷一诉记者汤生午和声屏周报社侵害名誉权案落幕已经两年。本案被称为“最大”,不仅是由于有300余位记者参加了采访报道,有数以百计的传媒从不同的角度和观点作了介绍或评论,这在从全国第一起“新闻官司”“《疯女之谜》案”发生至今七、八年来是没有先例的;而且在于本案之结束,是不结之结,对于判决以及其他种种问题的异议,涉及到“新闻官司”的许多法理问题,这在上千件“新闻官司”中,也是罕见的。现在“李案”已成为历史,李、韦也已言归于好,这点断想,仅仅具有学术上的意义。  
  “李案”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新闻 改 革 的背景。 
  “新闻官司”,就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来调整新闻的报道者、发布者和新闻报道对象之间产生的某种法律关系。这样做,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法可依,众所周知,在我国在很长时间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只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在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方面才从实体法到程序法有了相对完备的法制。二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必须从纵向的上下统属的行政关系中分离出来,双方都成为相互独立的权利主体。这样双方的争端才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凌驾于双方之上的独立的审判活动来加以调整。这里主要来讨论后一个条件。   
  在数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新闻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新闻机构事实上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主要的新闻报道被看作是代表了主办的党政机关的声音,批评报道一般是案后报道或结论后报道,实际上是党政机关行政行为(我国长期来党政不分,党委机关的工作也可视为行政行为)的延续。因而,一、在通常情况下,有关党政机关的查处是正确的,据以报道的批评性新闻当然也是正确的,不可能产生纠纷。二、在“左”的影响下或其他原因,有关机关制造了冤假错案,据以报道的新闻当然也是错误的。但当事人即使有所交涉,也只会针对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不可能针对新闻机构。三、即使新闻报道与有关机关的处理有一些距离,那么或者因为新闻机构作为党政机关一部分所具有的权威性,当事人不敢提出交涉,或者当事人终于提出交涉,也由于新闻所涉及的人和事与上级机关的管理范围具有同一性,上级机关完全可以加以化解。四、即使有些由新闻机构独立进行的批评报道,由于阶级斗争为纲的总形势和新闻机构的阶级斗争工具的性质,这种批评报道仍然被纳入某种工作的轨道而具有行政行为延续的性质,当事人若有异议仍然不可能提出交涉。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和报道者不存在相互独立的关系,不可能也不需要打官司。  
   “李案”的涉讼新闻同过去的那种新闻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一、这条新闻既没有哪个机关的授意,也没有哪个机关的批准,更没有哪个机关对李、韦之争做过什么结论,诚如《声屏周报》总编辑王根礼所言,该报发表这条新闻,完全是编辑部的自主决定。发表新闻的目的也不再着眼于引发或配合什么行政行为,而仅仅是想说明事实真相.二、报道者及其上级机关即南阳地区电视中心与新闻所涉及的人和事即李、韦之争,不存在统属关系,南电中心管不了李、韦之争,当然也管不了因报道李、韦之争而引起的争端。行政分野对新闻报道范围的限制已经荡然无存,一家地区小报竟然介入远在首都的两位名歌星之争,这在严格按照行政条块划分报道范围的过去,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同样,“李案”竟然吸引了300多位记者云集南阳,更足以说明这种变化已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这种新闻的出现反映了我国新闻体制正在发生某些重大的变化。有人用“追求轰动效应”来指责《声报》介入李、韦之争是不正当的。但即便是“追求轰动效应”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在公费办报、公费订报的体制下,报上的新闻“轰动”不“轰动”全不打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登一条“轰动新闻”,就吸引了无数读者,提高了报纸的知名度,等于是无形资产大大增值,对于发行、广告和其他实业的发展,其益无穷。在报纸成为商品、进入市场以后,希望自己的报纸的新闻“轰”起来,难道不正是总编辑们梦寐以求的一种境界吗?   
   这表明,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报纸必然要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而经济独立必然引向报道独立,新闻行为已不再是行政行为的延续,报纸正在从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变为党领导下独立的大众传播媒介。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5    回复此发言    
  独立和责任、权利和义务须臾不可分离。既然《声报》独立地对李、韦之争进行了报道,那么他就理所当然地要对报道的后果承担责任。既然《声报》认为报道李、韦之争是自己理所当然的权利,那么他就不能规避这一新闻接受社会和法律的检验的义务。如果说,在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的法制相对健全以后,作为公民的李谷一在这方面已成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那么,随着新闻改革的深化,报纸对自己的报道也已成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双方一旦发生争端,就完全具备了对簿公堂的条件。   
  如果韦唯成为被告  
  在“李案”宣判以后,有人提出“韦唯不能‘逍遥法外’”。因为韦唯是涉讼新闻的主要新闻源,何况新闻还经过了韦唯的审定。法院既已认定新闻构成侵权,那么韦唯便是共同侵权人,她不应免除有关的责任。这个问题确实提得很有意义。其意义不仅在于新闻源在“新闻官司”中应具有何种法律地位,而且在于如果韦唯真的以被告身份参加诉讼,这场诉讼的法律关系就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   
  有人喜欢把李、韦之争说成是这两位歌星个人之间的失和。这并不确切。这不仅是鉴于她们两位一个是团长,一个是团员,而且在于涉讼新闻所披露的争端并不是个人行为。新闻报道说李谷一说韦唯得了爱滋病、扣韦的工资、不给出国、不分给住房等等,都属于李谷一作为团长的职务行为。新闻中报道的韦唯对李的责难,是表明一个团员对团长在执行职务中不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不满。如果从法律上确认韦唯提供了新闻的全部材料并且加以审定,那么事情的性质就是:作为团员的韦唯批评了团长李谷一在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只不过在形式上不同于在日常生活中群众在口头上、会议上公开向领导提意见,而是使用了新闻媒介。   
  
  “李案”是一件民事诉讼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双方作为权利主体其地位是完全平等的。而李、韦之争,是属于一个单位内部行政首长与职工之间的争议,已经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在通常情况下,群众批评了领导,但是批评的不对或者完全不对,领导可不可以反过来要求群众承担法律责任呢?这个法律关系,是由《宪法》第四十一条加以规定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诬告陷害当然只能出于故意。也就是说,按照《宪法》这一条款,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事实上承担了不对非出于故意而提出不正确批评的公民追究法律责任的义务(当然可以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要是批评一出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岂不是在实际上取消了公民的批评权?李谷一的乐团不是国家机关,但李谷一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是“行政厅局级”的领导干部,在她与韦唯的关系上,理应适用《宪法》这一精神。  
  民事侵权行为的成立,主观要件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确认民事侵权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区分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具有实质上的意义。南阳中院正是按过失的基调(“不尽职责”、“偏听一面之词”)来判定侵权的。而如果韦唯成了被告,那么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就必须证明韦唯的批评是一种故意的诬告陷害行为,才能“绳之以法”。而这种故意显然是不存在的。这样法庭就面临着两难局面:如果按照民法原则,判决韦唯承担侵权责任,那就同《宪法》相抵触,侵犯了公民韦唯的批评权。如果按照宪法精神,那就非但要驳回李谷一的起诉,而且还要按照中共中央历来提倡的“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要求李谷一对韦唯批评中除了“基本内容失实”之外的非基本的正确的部分(譬如在排练中讲韦唯患爱滋病之类)向韦唯做虚心的自我批评。但这样一来,李同《声报》及汤生午之间的“新闻官司”也很难打下去了。   
  所以,李谷一坚持不对韦唯起诉,南阳中院撤消韦唯的被告人身分,实在太聪明、太睿智了。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6    回复此发言    
  关于李谷一假唱事件,话说李谷一老师当年唱《乡恋》高兴的时候,这边在唱呢,那边李谷一老师就高兴的向观众们大声问好,由此引出李谷一老师的假唱事件,这么个事件其实拿到现在,你看包括蔡琴等港台歌手哪个商演不是唱还音的呢?只是当年李谷一老师感情是唱着高兴了,忘记音响在还音的缘故,所以大声的跟观众搞互动露出马脚。
   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她《“早在2002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就已经提出关于给真唱假唱一个法律依据的问题”,去年又提了一次,但目前还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
   虽有提案,但去年随同一首歌去加拿大演出时与甄妮又闹出假唱传闻,这实在是令人遗憾。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7    回复此发言    
       但无论如何,作为湖南人,李谷一的事业成就仍然值得骄傲,尤其是她对于中国民族音乐的贡献以及对湖南地方戏曲《花鼓戏》的推广发扬上,她都功不可没,毕竟是60多岁的老太太了,还能够活跃在舞台上给我们带来艺术欢乐,你除了佩服和鼓掌外你还想干什么呢?
   那些发生在她身上的这个传闻那个传闻都不过是她人生或者说是她演艺生涯中的浪花,而大海需要浪花。换做今天的娱乐策划人的所谓新闻推广学上,围绕着李谷一老师身上的八卦是否是他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呢?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8    回复此发言    
二 张也篇
   女高音歌唱家张也,1991年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师从声乐导师金铁林教授。1995年获声乐硕士学位。现为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青年教师。1988年获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第三名,全国优秀歌手邀请赛金奖;199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演唱《万事如意》获奖,同年获“金唱片”奖。1998年她的一曲《走进新时代》唱响了祖国大地。近几年来作为文化使者,代表国家出访世界各地,深受海内外观众的喜爱和欢迎。
  作为唯一的中国歌唱家与著名歌唱家莎拉.布莱曼、意大利著名男高音马克.贝迪等合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功的打造了“2006北京新年音乐会”。2006年元月11、12日成功的举办了个人独唱音乐会,得到了广大观众和专家的一致好评。张也的演唱,音色甜美,细腻动人,她的多张个人专辑唱片畅销国内国外。是当今歌坛不可多得的,颇有实力的女高音歌唱家。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19    回复此发言    
     《高天上流云》如果不是张也唱肯定那味道出不来,同样的,《走进新时代》如果不是张也唱也同样的出不来那味。
   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里是多么豪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啊,如此牛的词,如此牛的歌,更牛的MT制作水准,邓、江、胡齐上阵,这个MV的拍摄及创意我认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后来者无论怎怎么弄主旋律我都认为无法超越《走进新时代》了。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0    回复此发言    
张也的歌是中国民歌保持生命力的重要保证
   中国民歌能否在经济市场社会里保持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民歌如何发展。这不仅取决于我们本土听众的文化喜好,取决于如何培养市场,取决于好的民歌曲目,更重要的是有一大批优秀的民歌歌唱家,其中,张也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代表。  
  从周旋、郭兰英、邓玉华、才旦卓玛、马玉涛等,到80年代的彭丽媛、关牧村、郑绪兰、董文华、成方圆、毛阿敏等,近十年来新人张也、宋祖英等展现了出色的民歌才能。她们其中的一些人的影响是深远的。如天才郭兰英、经久不衰的才旦卓玛。   
  这些歌唱家除了她们有出类拔萃的歌唱造诣外,80年代以前的国内文化环境有关系,那时国家是要严格管控文艺节目的。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经历了样板戏、革命歌曲年代,因为当时的文艺节目少之又少,广播、电影里的歌曲、样板戏我都能倒背如流。   
  今天,不但是经济建设市场,文化市场也面临强大的外来冲击,传统中国民歌的空间受到极度压缩。我们不能指望广大听众只听民歌,不听众多种类的歌曲和音乐,外来文化对我们的渗透是空前的。一时之间,我们似乎感到窒息,外来音乐把我挤得喘不过气。当然,帕瓦罗帝的《我的太阳》我也很喜欢听和唱,柴可夫斯基的交响曲我也喜欢。但是,中国民歌在我的骨子里是根深蒂固的。 
  在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很少听民歌,直到一天,我在电视上听到《春天的故事》,让我眼睛一亮,深深震撼,我从未听过这种音色的歌声,这歌声在我耳旁久久萦回,当时不知道这个歌手的名字,打听后才得知她叫张也。之后,我很注意张也的节目。   
  当前,民歌环境弊多利少的今天,只有象张也那样的歌手才能留住观众的心,只有张也这样的人才能举起民歌的旗帜,民歌才能站稳脚跟。当然,我们不能指望能出十个、八个张也这样的歌手,但是张也无疑是中国民歌的一个标准。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2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关于张也的过去,职业履历堪称完美,艺术生涯可谓顺风顺水,演唱事业也曾登峰造级,其用民歌唱法演绎主旋律歌曲让雅俗共赏的事实告诉我们,主旋律作品并非全是垃圾,君不见多年前,大街小巷到处都在走进新时代的时候,张也的歌声给我们美好的陪伴,而且,对于一个城市——深圳,而言,没有更好的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走进新时代》的美丽了。
   尤记得当年的深圳市委书记是张高丽,现在的天津老大,当时的市长是李子彬,现在的国家西部开发的副主任吧。
   那时间,不只是深圳走进了新时代,全国都在走进新时代,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走进新时代》的意义远不是一首深圳向祖国和谐的歌曲,更是全国走进新时代的标志。
   从那时开始,深圳的房价从2000元涨到现在的2万元/平方米,十年涨了十倍,深圳走进新时代。
   全国走进新时代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3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关于张也的事业,在过去一直都很顺利,其实在我眼里,尽管张也歌唱在舞台十分的大气,但其实在我眼里她一直就是一小姑娘。
   关于张也的现在,她的婚姻状况一直没有公开,传闻中她丈夫是某高官,后来离婚,但都只是坊间八卦,没有被证实,张也本人也不谈这事。
   其实张也本来事业可以走的更好的,当年,《走进新时代》出来后,张也辖〈万事如意〉之威一时称霸民歌及主旋律,风头一时无两,要知道,当时张也才20出头,但后来,张也突然在事业顶峰时沉淀,有传说张也是相夫教子,有传说张也生病。但都没有得到证实,只是坊间饭余的八卦罢了。
   2006年,张也以举行独唱音乐会的形式在北京出现,她又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时的张也唱工更显功底,驾御舞台更加大气雍容。
   是的,她就是张也。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4    回复此发言    
三 汤灿篇  
   湖南株州人,武汉音乐学院毕业(这个可能是进修)汤灿是中国歌舞团独唱演员,凭一首《祝福祖国》走红,被称为中国新民歌第一人,并被行内排入“四小民旦”之列。汤灿的演唱透着一股灵气,纯真、清亮、别具韵味的歌声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她还演唱过《开门红》、《万家灯火》、《好梦成真》、《幸福万年长》、《红红的日子》……   
   关于汤灿的八卦并不多,关于她的作品好个歌也不多,《幸福万年》是其中的精品,歌曲旋律优美,歌词意境绝对主旋律。其实,汤灿更牛的主动是她当年自费拍摄《英雄赞》MV,这是一个大胆的举动,当年在主旋律在没有邀请汤灿主旋律的时候就主动主旋律,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主旋律,事实上,这个《英雄赞》也为汤灿赢得了无尽的主旋律,从此,汤灿走进主旋律。
   但就是汤灿这么一个主旋律,在2005年怎么会走进张学友《学狼湖》里去的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这已经成为一个迷吗?
   国内观众可能没有看过陈洁英与张学友的粤语版根本不知道汤灿与之的差距,哈哈,如果说《雪狼湖》国内巡演最大的败笔是谁?无疑最大焦点当责之汤灿,是啊,一个唱民歌的,好好的民歌不唱,却一步跨越流行进入时间,多蹩脚啊。这真不知道陈淑芬是怎么想的,但我想,以陈太的强势都能接受汤灿的进入,那么,张学友也就只能接受了。
   但现在来说,汤灿演绎的雪狼湖版本的确是一大败笔。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5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无疑,汤灿除了演绎《雪狼湖》被人说外行笑话自不量力外,其他一切都很好。事业上也很顺利,近期除了与陆川闹出诽闻之外,其他还算是中轨中矩。其背后操作团队也很用心,操作手法都很正规。
   关于汤灿的将来,我认为她除非在主旋律上再上主旋律,否则老上泛珠这样的晚会对于她的发展来说并无多大帮助。
   作品,是的,作品是关键,另外,建议其操作团队,多弄点猛料出来,2005年硬塞给《雪狼湖》没有把张学友诽闻起来是汤灿永远的遗憾,毕竟,现在的这个陆川比起张学友来,那绝对不是一个档次,其新闻关注点也不是猛料。
   不过,如果汤灿团队敢于大胆突破,穿过陆川直上陆天明,那效果就是爆炸了,但这需要勇气和胆量,也需要吃螃蟹的魄力。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26    回复此发言    
四 陈思思篇  
   陈思思,中 共 党 员,大学文化,国家 一 级 演员,第十届全国 人 大 代 表,全国 青 联 委 员;解 放 军 第二 炮 兵 文 工 团 青年 歌唱家,国家 一 级 演员。  
  1995年推出新民歌《情哥哥去南方》,从此在 中国 歌坛崭露头角。同名音乐电视获得 中国 音乐电视大赛银奖。   
  1995年至2006年先后推出个人演唱专辑《情哥哥去南方》、《中国女孩》、《刘三姐》、《你让我感动》、《共度好时光》《锦绣年代》等。  
  她是中国歌坛一道靓丽的风景,她是新 民 歌 领域的标志性唱将。  
  2006 年再次获得CCTV-MTV“音乐盛典”最佳民歌手奖,她是唯一两次获得此奖项的民歌手
  2006 年“东南劲爆音乐榜”最佳民歌手奖   
  2005年被解放军总政治部评定为 国家 一 级 演员。  
  2005年第11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首次设立最佳民歌奖,她脱颖而出、独占鳌头,一举夺得”最佳民歌手奖”   
  2005 年获得中国民歌榜“最受欢迎歌手奖”及“最受媒体关注奖”   
  2004年她在中央电视台及河北、四川、吉林、湖南等全国十几家电视台举办个人演唱会,受到音乐界、电视界、电视观众的广泛好评,并在这丰收的季节里锦上添花,荣膺——   
  2004年CCTV——MTV“音乐盛典”最佳女民歌手奖   
  2004年九月在第八届全军文艺会演中荣获演唱一等奖。曾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听众最受欢迎的女歌手奖。1995年——2004年共拍摄音乐电视作品三十多部,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各类文艺、演唱大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中央“心连心”艺术团赴各地的慰问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参加抗洪、抗震救灾、抗击“非典”等大型公益演出。   
  1999年调入解放军二炮文工团后,先后两次荣立二等功。多次受到嘉奖,2003年荣获全国军旅歌曲大赛金奖。   
  曾出资捐助受困儿童,热心参加爱心工程、希望工程以及环保、绿化、奥运等社会公益事业,2001年担任北京市红十字协会“爱心大使”;2004年担任北京社会福利“爱心使者”,担任基层部队荣誉辅导员。2004年10月参加新疆自治区义演捐款建希望小学,2006年8月参加南方部分地区赈灾义演,为湖南老家捐赠希望小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曾随全国人大、全国青联到各地基层单位、社区慰问演出。   
  曾随 国家 及部队出访北美、欧洲、东南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地区演出。受到媒体和广大观众、听众的好评。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0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将来
   与张也一样,陈思思在1995年就推出的《情哥哥去南方》当时风靡大江南北,“情哥哥、去呀去南方啊”真是甜到人心里去,可怜我那时侯还是青春美少年就被轻易的俘虏。
   《情哥哥去南方》的历史背景是时逢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地,湖南400万人奔深圳,与《风含情水含笑》的甜不同,《情哥哥去南方》有着深远的历史背景,而且也唱出了当时留守湖南的千万老婆心思。因此,《情哥哥去南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可以作为主旋律来安慰那些留守在家中的老婆的。
   但陈思思的八卦却并不在于她《情哥哥去南方》,而在于当年陈思思勇于大胆突破与湖南广电集团老板魏文彬的结婚。是的,的确,魏文彬尽管直到2005年才真正因了超女的走红而成为中国电视界的枭雄,也正是因为超级女声的走红才真正让湖南省委为魏老头的历史功绩给予正面肯定。
   可是陈思思的勇敢还在于在魏文彬最为不得意的时候与之结婚,但眼看着魏文彬得意的时候与之离婚。
   这才需要勇气与魄力
   是的,现在陈思思已经与雄霸一方的湖南卫视老板魏文彬离婚了。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1    回复此发言    
五 晏菲篇
  晏菲,湖南岳阳妹子,音乐硕士。
  2005年央视春晚演唱《金梭银梭》。
  2006年央视春晚和“梦想中国”总冠军吴文景合唱《春天的花园花儿多美丽》。
  2006年央视歌舞晚会和杨臣刚合唱《老鼠爱大米》。
  曾多次参加全国的各种公益演出。
  主要作品有:《美人关》、《貂蝉》、《西施》、《昭君》、《贵妃》、《黄鹤楼》、《送伊人》、《梦君》、《爱的主题歌》等。主要MV有:《还是你好》、《这里也是你的家》、《深夜不关机》、《洪湖美》、《貂婵》等。
   2007年5月20日开始担任长沙市第一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爱心公益大使”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2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将来
   晏菲是一个很奇怪的歌手,她的资料显示她的歌声有一次在武汉传播在武汉街头的时候,郎昆刚好听到,于是便找来晏菲,于是便上了春晚,而且是05年、06年连续两次上春晚。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惊奇的传奇。
   看看晏菲过去的的成绩,出了一张专集《美人关》,但时常反映并不是那么的好,号称绑架了四大美女,但实际上,四大美女不需要解救,因为人质不靠谱。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3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围绕着晏菲的新闻有一个很有意义,便是晏菲与韩寒房事件。
   哈哈,虽然最后的事实是一个叫张一一的人在晏菲不知情的情况下策划的所谓娱乐事件。
   (这就是那张跟韩寒开房的照片拉,哈哈,其实在我看来,开房就开房,名人也有需要的嘛,哈哈,结果却真相大白的时候原来是所谓娱乐策划人弄出的事情,哈哈)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3    回复此发言    
六 香香篇  
  姓 名: 香香 籍 贯: 湖南省常德市
  性 别: 女 出生地: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
  身 高: 163 体 重: 44
  英文名: 所在地:
  血 型: B 星 座: 双子座
  生 肖: 学 历:
  生 日 : 1984年6月14日 职 业: 歌手
  个人简历
  姓名:王瑾玫
  家中成员:爸爸、妈妈、奶奶
  语言能力:国语、粤语
  个性:外向
  优点:乐观、不记仇
  缺点:没有   
  最崇拜的演员:周星弛
  最喜欢的颜色:黑白.:淡绿
  最崇拜的歌星:自己
  最喜欢的节日:情人节
  最喜欢的季节:秋天
  最喜欢的国家:中国
  自己身体最满意的部位:眉毛
  最喜欢的动物:狗狗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6    回复此发言    
七 易秒英篇   
 易秒英,是一位来自湖南的瑶族歌手,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声乐系,现在是空政歌舞团的独唱演员。易秒英演唱的《月亮花儿开》和《千里万里兵哥哥》,使她赢得了“军中月亮花”的美誉。这一赞誉表明了广大官兵对这位军旅歌手的喜爱,而易秒英自己也最愿意到军营中为战士们演唱,因为战士们的质朴和热情最让她感动,她拍摄的MTV《千里万里兵哥哥》曾荣获第五届MTV大赛的多个奖项。 
  易秒英的小档案
  民 族: 瑶族
  籍 贯: 湖南
  毕业院校: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系
  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政歌舞团
  兴趣爱好: 看书、听音乐
  座右铭: 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
  最喜欢的食品: 水果
  最喜欢的颜色: 红色
  最喜欢的饰品: 小发夹   
  易秒英的大事记
  比赛及奖励:
  1992年获湖南省“艺术类中专学校毕业生艺术实践成果评比活动”优秀演员奖;  
  1997年获音乐第“民族星星乐坛”民族组三等奖;  
  1999年参加全国第九届文化部举办“推新人新歌”《晒秋》获二等奖;  
  1999年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孔雀奖少数民族声乐大赛”获优秀奖;   
  艺术简历:
  我出生在湖南省湘江边上的一个小山村,瑶子的灵山秀水的陶冶赋予了我山泉般清脆的嗓音。自幼酷爱音乐、上学时就代表县市参加一些大型比赛及文艺演出,均取得好成绩,并受到一些专家好评。   
  1987年,终以专业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入湖南省中等艺术学校花鼓表演班。从此开始全面正规的戏曲基本功训练,在老师的辛勤培育和严格要求下,在五年学习中不仅扎实地掌握了戏曲的唱、做、念、打的基本功,而且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不同的艺术形象;   
  1996年,经过刻苦努力学习,终以优异成绩如愿考入中央民族大学音乐系。师从吴坤霞教授。同时,得到过中国音乐学院沈时松教授、少数民族声乐教授席若如先生、总政歌舞团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程志老师的指导.在老师们严格要求下,声乐水平及音乐修养等各方面得到了全面提高,能演唱各种风格不同的地方民歌及难度较大的艺术作品、歌剧选段等,并多次参加冲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及各省市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   
  大学毕业之后,于2000年7月正式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歌舞团。   
  1998年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星星音乐会”。   
  1999年参加中央电视台“飞天奖”颁奖晚会。   
  1999年参参加全国广播电视新歌新人电视文艺晚会。   
  1999年参加长沙电视台‘长沙弹河MTV”的拍摄影。   
  2000年参加“寿岳之恋”大型文艺晚会。   
  2000年由长沙电视台拍摄了MTV 《月亮花儿开》  
  2001年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   
  2001年参加北京电视台春节晚会   
  2001年参加湖南卫视春节晚会   
  2001年6月参加中央电视台、长沙电视台建党八十周年晚会   
  2001年6月参加湖南大型旅游节文艺晚会。   
  2001年7月 13目参加“世纪坛”申奥晚会   
  2001年7月拍摄MTV《千里万里兵哥哥》 2001年9月参加辽宁锦州文化节大型文艺晚会  
  2001年9月参加‘蔡伦科技”发明节大型文艺晚会等等。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8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关于易秒英的过去,看她上面的上份简历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她的成长及经历,是的,易秒英过去这么多年来取的了一定的成绩。但要说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吧,还真没有,哈哈。但要说没有努力吧,都还努力呢。
   易秒英的唱功不错,这一点从她的《都是为了我》,《好女儿》,《祖国年年好》,《千里万里兵哥哥》可以看出。毕竟她也是唱花鼓戏出身的,只不过时运不好,名气还不大,但仍参加了今年的春节歌舞晚会。
   如果论她的成就和影响来说,肯定是还谈不上上本湘籍歌手,但若论易秒英的八卦,则可以隆重在此说上一笔。(百度网友)
   根据易秒英在百度的搜索记录,已经有网友爆料说易秒英嫁给了湖南广电集团老板,这可是个大八卦。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38    回复此发言    
八 周笔畅篇  
  出生日期:1985年7月26日   
  出生地:湖南长沙
  身高:164cm体重:50kg
  星座:狮子座爱好:唱歌、听音乐
  性格:开朗、热情特长:唱歌、篮球
  就读院校:广州星海音乐学院
  参赛经历:“超级偶像”、“星华娱制造”、“PUB歌手比赛”等。
  获奖经历:超级女声广州唱区冠军,总决赛三甲。
  第六届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广东地区杰出歌手奖 内地最受欢迎女新人奖 全能艺人奖  
  2006年新城国语力颁奖典礼全国最受欢迎女歌手奖 新城国语力热爆K歌奖(笔记) 新城国语力女歌手奖   
  第六届百事音乐风云榜内地最受欢迎女歌手  
  第十三届东方风云榜颁奖礼获风云人气奖 十大金曲(笔记)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40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将来
  关于周笔畅的过去,周笔畅在拿到超级女声2005年亚军后通过各种手段运做成功脱逃天娱传媒的行为虽然很是成功,但却因此而背负上背叛者的罪名并被不爽笔笔的人及其他超女的粉丝借此恶意攻击之,因为成为周笔畅最大的心痛,亦成为笔迷不愿提及的伤痛。而面临湖南卫视的强势和作为中国第一娱乐传播平台的诱惑,众多唱片公司都不敢签约周笔畅,最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北京乐林签约周笔畅。
   而湖南卫视长达一年的持续封杀对周笔畅的演艺发展来说,实在是一个双方两败俱伤的结果。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42    回复此发言    
过去、现在、未来
   对于湖南卫视来说,周笔畅就象是他们培育的孩子,孩子犯了错并不要紧,关键是作为家长的心胸是否宽阔能否接纳犯错的孩子。
   所以,我们看到,曾经的封杀今天已经过去。
   但周笔畅2007年远赴重洋的举动让关心她的人民再次担心,周笔畅是不是很累了?周笔畅是不是已经不玩娱乐了?她追求她的音乐而去了吗?周笔畅还会回来吗?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43    回复此发言    
   但周笔畅今天回来了,她是不是会重新带给我们王者归来的勇气?她超强的人气能否给她的经纪公司带来超强的财气?
   周笔畅当年比赛输给李宇春,专集销售上无论是制作水准和销售量上笔迷又输给玉米。面对这样的结果,笔迷其实一直不服气。因为,笔迷一直认为,笔迷数量和粉丝对偶像的忠诚度上一定是不输给玉米的。因此,矛盾的根源出现了。
   就是笔迷一直认为周笔畅才是老大,让周笔畅做老二是不公平的。所以就要处处争,处处去争取,但无疑,我们知道,笔迷的这种认识反而让周笔畅失去了更多。可谓得不偿失啊。
   关于周笔畅的将来,我们只能期待。
   关于周笔畅的将来,我们一定要期待,不是王者归来吗?

作者: 芸芸众生         2008-04-22 09:44    回复此发言    
民歌一线的都湘妹子的说……
这玩意太深还是不要挖的好
作者: 东边日出西边雨        2008-04-22 14:28    回复此发言    
八卦深深深几许啊~~~~~~

汤加入雪狼湖真的很奇怪,不过圈内有传闻说是文化部方面有人以让她演女主角为条件放内地演出批文,强势如陈太者也没有办法——其实香港人谁尿你民歌手啊!

另外还有消息说雪狼湖广州演出的时候,学友哥都是从机场贵宾通道走的,汤却是直接由广州军区一台车从停机坪接出去的,强啊~~~~~~

当时还有许慧欣和阿朵跟汤抢这个角色,许还有点机会,阿朵就完全没戏了,湖南演出的时候阿朵都到了长沙,汤也是湖南人,不慌不忙回长沙吧阿朵赶走了……
作者: 娇冠        2008-04-23 09:42    回复此发言    
另外,笔笔不算民歌手哈!
作者: 娇冠        2008-04-23 09:50    回复此发言    
引用:
八卦深深深几许啊~~~~~~

汤加入雪狼湖真的很奇怪,不过圈内有传闻说是文化部方面有人以让她演女主角为条件放内地演出批文,强势如陈太者也没有办法——其实香港人谁尿你民歌手啊!

另外还有消息说雪狼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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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跟一个什么导演的么?给她拍MV的导演,忘记叫什么了
听说那导演捧红了她,后来就把人家给登了
后来不是还跟陆川也有一腿的么》

看来背景很不一般啊
作者: 伟哥也是哥        2008-04-23 15: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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